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的特點:
(1)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界定的核心包含兩點,一為工作能力喪失,二為失能導致收入損失。
(2)失能收入損失保險主要是滿足被保險人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不是承諾保證以往的生活方式。
(3)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的給付期間可長可短。
(4)在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的合同中,通常是有免責期條款。
(5)在實際操作中,失能收入損失保險最大的困難和風險是判斷被保險人是否持續(xù)滿足賠付條件,并在被保險人恢復工作能力的情況下,及時中止保險金給付。
(6)特殊條款,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的保險合同中常常提供保費豁免,即約定在全殘發(fā)生之后并持續(xù)處于全殘狀態(tài)時的保費將無需交納。